朵上,花儿觉得有点痒。 掏了掏耳朵,咧着嘴恶劣地笑了:“不娶你,吃你。” 少年人的脸相当俊美,笑得肆意妄为,他本来就是个无恶不作的小妖王,区区一只兔子,他一根手指就能碾死。 一个二个都不想嫁给他。 他心性乖僻,本就因为他小美人娘亲非和那个抛弃了他们五百年不闻不问的人在一起而恼怒,偏生他打不过那个人,心下不服,又不得不受制于人。 一口咬在她脖子上,吸她的血。 干脆吃了她,小美人娘亲不高兴又怎样,反正他守了五百多年的人,已经不要他了。 他就是那个多余的人。 作者有话说: 本文1v1,花儿陪着他小美人娘亲相依为命五百年,以为那是爱情,其实不是。 不懂装懂的死小贼,他根本不知道什么是爱情。 上文说了,他咬兔子时有性冲动,是从未有过的感觉。也就是说,他对敖庚没有过任何带颜色的欲望,只有占有欲。 我解释一下,以免有人说这是恋母文。。 花儿喜欢上兔子之后才会恍然大悟男女之情。 情感走向:前期花儿以为自己喜欢他小美人娘亲,后来自我攻略以为小兔子喜欢他,其实小兔子不喜欢他,再后来小兔子喜欢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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